各主考学院、自考毕业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学位中心、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质量,确保自考生申请学士学位上报数据格式规范、准确。为做好我校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位申请管理 (一)各学院成立由学院相关领导、成教办主任、专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学位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和学位论文质量工作指导组; (二)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各学院成教办主任牵头组织落实本专业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选派、选题、开题报告论证、中期检查、指导答疑和预答辩等工作; (三)学院选任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较高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能力,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位论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人; 二、学位申请工作安排 (一)申请对象 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习任务,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取得河南大学为主考学校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其毕业时间为2023年6月毕业和2023年12月毕业,超出时间不予受理。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较好的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及工作的初步能力; 3.须取得河南省学位办、河南省招生办和河南大学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的合格成绩。外语合格成绩单四年内有效,以省学位办或我校公布的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者名单为准。 4.撰写学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申请时间安排及要求 1.学士学位外语成绩合格,并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者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向各主考学院提交学士学位论文纸质稿和电子稿,以及论文查重报告书;学士学位论文经学校查重、评审合格、成绩在优良以上者参加4月下旬的论文答辩(具体答辩时间以各主考学院规定时间为准)。 2.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及《河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指导意见》,将对所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论文进行查重,查重不合格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四)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参加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时的2寸电子照片和纸质照片(白色背景,照片以JPG格式,用身份证号码命名,文件保存后不得大于20kb); 2.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学信网上电子备案表、身份证; 3.学士学位外语成绩合格证和准考证(丢失者提供本人身份证、照片以及本人一起的照片为证,另须本人保证书一份,保证提供的文字和图片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4.学位论文查重报告(网上查重后下载); 5.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中本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6.河南大学2024年自学本科学位登记表(见附件二),请在备注栏注明个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7.凡2024年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联系到本人,如更换联系方式请第一时间告知主考学院联系人。 主考学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联系人:臧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863027 2、文化旅游学院(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236586797 3、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联系人:司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995556,18603785515 4、外语学院(英语专业)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865645, 18637800177 5、音乐学院(音乐教育专业)联系人:战老师 联系电话:22196889 6、美术学院(美术教育专业)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3569531234 7、教育学部(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学专业)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371-23881803 8、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875606,13137591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