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考生拥有两个准考证的文件政策
在各市持有两个以上准考证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考号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年办理考籍变更期间,考生凭新准考证(12位)和其他所有旧准考证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单。(办理时间:2014年上半年5月21日—23日,2014年下半年11月25日—27日) 要合并的准考证其年度考次码必须小于024(新准考证号第五位至第七位小于024),否则不予办理。 要合并的准考证其姓名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办理。 所有要合并的准考证是否被合并,以省考办审核为准。 注意:自2003年下半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实行“一生一证制”。即一位考生只能使用一个准考证号。以两个或多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的,将按不同考生对待,考试成绩不予合并。 (责任编辑:河南大学自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