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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考金融专业的保险学原理简答题及答案

时间:02-03来源:河南大学自考网作者:admin点击:367次
河南自考金融专业的保险学原理也是主要考试课程之一,考生在考前可仔细阅读复习资料,或者是多做练习题。保险学原理课程的考试题型大概分为单项选择题、多想选择题、名词解释和简答题等这些题型。由此考生可以看出简答题和名词解释题型占的分数比例还是偏大的
      河南自考金融专业的保险学原理也是主要考试课程之一,考生在考前可仔细阅读复习资料,或者是多做练习题。保险学原理课程的考试题型大概分为单项选择题、多想选择题、名词解释和简答题等这些题型。由此考生可以看出简答题和名词解释题型占的分数比例还是偏大的。以下是简答题及答案供考生参考。

自考金融专业的保险学原理简答题及答案

      1、简述保险防灾防损的概念及方法。
      答:保险防灾防损是指对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为履行防灾防损的义务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构成保险事故的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测定和处理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方法:
       (1)建立被保险人防灾防损档案,掌握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
       (2)开展防灾防损的全面检查工作。
       (3)制定防灾防损的预案。
       (4)签订防灾防损的协议。
  
    2、简述风险转移的概念及其方式。
    答:风险转移是指一些单位或个人为了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移给另外一些单位或个人去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风险转移可分为直接风险转移和间接风险转移。
   (1)直接风险转移
     直接风险转移是指风险管理人将可能遭受损失的财产或可能产生风险的活动直接转移给他人。
   (2)间接风险转移
     间接风险转移是指风险管理人将风险发生引起损失的财务后果转嫁给他人。
 
    3、简述规定保险利益原则的目的及保险利益成立的要件。
    答:保险利益原则的目的:(1)避免道德风险;(2)防止赌博现象;(3)限制补偿金额。
    保险利益成立的要件:
   (1)保险利益必须合法,符合社会公共道德准则。如盗窃的财物是非法的,所以投保人对其不具有保险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可以确定的经济利益,如投保人对自己使用过程中的房屋具有经济利益;但对精神创伤、刑事处罚等,不能构成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
 
    4、简述保证保险的特点。 
    答:(1)保证保险涉及四方当事人;(2)保证保险以信用为承保对象;(3)保险责任的连带性;(4)对经营人审查严格
 
    5、简述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 
    答:(1)比例赔偿方式;(2)第一危险赔偿方式;(3)限额赔偿方式。
 
    6、责任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答:责任保险的特点是:(1)责任保险的基础是法律制度的完备;(2)责任保险的最终补偿对象是受害人;(3)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无形的。
 
    7、简述再保险的概念及对保险人业务上的作用。
    答:再保险是指保险人承保业务后,为了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能力等目的,将某些业务的一部分或大部分分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经济行为。
    对保险人业务上的作用:(1)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2)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3)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8、与保险相比,风险自留有什么优势? 
    答:(1)有利于企业的整体风险管理;(2)减小由于保险市场不稳定带来的财务冲击;(3)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4)增加额外收益;(5)节省附加保费。
 
    9、简述海上保险的含义及特点。
    答:海上保险足以海洋特定范围内的财产、利益、运费及其责任等作为承保标的的一种保险,简称水险( Marine insurance)。
    海上保险的特点:(1)国际性;(2)综合性;(3)复杂性。
 
    10、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通常有哪几种?
    答: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通常分为以下三类:(1)物质财产;(2)与物质财产有关的经济利益;(3)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11、简述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
    答:(1)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2)风险必须是使大量标的都有可能遭受损失;(3)风险必须是意外的;(4)风险可能导致较大损失。
 
    12、简述人身保险的特点。
    答:(1)保险标的的不可估价性;(2)风险的稳定性;(3)风险的必然性;(4)合同的长期性;(5)保费的储蓄性;(6)保险事故的小额分散性。
 
    13、简述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答:社会保障的核心是社会保险,德国社会保险的最先出现,与现代人身保险相比,整整晚了300年。社会保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人身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二者在保障人们生活安定、保证社会生产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繁荣等方面的作用是一致的:(1)保险技术和方法上的相互借鉴;(2)保障功能和范围的相互融合;(3)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的相互影响;(4)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的相互促进。
 
    14、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答:(1)保险合同是特殊的双务合同;(2)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3)
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4)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15、代位求偿权行使中保险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答:(1)保险人应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行使权利代位;(2)
被保险人有权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3)被保险人不能损害保险人代位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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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河南大学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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